- 批准文号:H20070354
- 批准日期:
- 剂型:滴眼剂
- 规格:
- 储存:遮光,密闭保存
- 有效期:
- 相关疾病: 激素抵抗型哮喘、 激素依赖性皮炎、 妇女雄激素源性秃发、 男子雄激素源性秃发、 生长激素缺乏症、 激素性股骨头坏死、 甲状腺激素抵抗综合征、 小儿生长激素缺乏症、 生长激素释放抑制素瘤、 小儿雄激素不敏感综合征、 抗利尿激素分泌异常综合征、 中老年男子部分性雄激素缺乏综合征、 小儿抗利尿激素分泌异常综合征、 特发性低促性腺激素性性腺功能减退症、
【成分】1,4-二烯-3,20-二酮,9-氟-11,17-二羟基-6-甲基-(6α,11β)-孕烷
【功能主治】用于治疗对糖皮质激素敏感的睑球结膜角膜及其他眼前段组织的炎症
滴入结膜囊内,一次1~2滴,一日2~4次,治疗开始的24~48小时可酌情增加至每小时2滴。注意逐步减量停药。
【禁忌】禁用于急性浅表性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眼组织的真菌感染;牛痘及水痘感染,及大多数其它病毒性角膜和结膜感染;眼结核;以及对该药成份过敏者。
【注意事项】1、长期眼部使用类固醇可能导致角膜真菌感染,使用类固醇后或在使用中出现持续的角膜溃疡时应怀疑真菌感染。治疗期间,应常测眼内压。 2、有单纯疱疹病毒感染病史者,慎用皮质类固醇。 3、敏感患者长期使用可能导致眼内压升高,甚至诱发青光眼,损害视神经,影响视力及视野,后囊膜下白内障形成,或可能导致继发的眼组织真菌和病毒感染。 4、已知多种眼部疾病及局部长期使用皮质类固醇还可能导致角膜和巩膜变薄,在角膜或巩膜组织变薄的情况下,局部使用类固醇可能引起穿孔。 5、未行抗菌治疗的眼部急性化脓性感染,用类固醇可能掩盖病情或致使病情恶化。
【不良反应】1、本品可引起局部烧灼感、异物感等刺激反应。 2、本品可能引起眼内压升高,甚至青光眼,偶致视神经损害,后囊膜下白内障形成,继发性眼部病原体感染、眼球穿孔和延缓伤口愈合。
【特殊人群】
尚不明确。
【存储方法】遮光,密闭保存
【生产信息】Allergan Pharmaceuticals Irela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