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65411
- 批准日期:2011-06-07
- 剂型:注射剂
- 规格:250毫升:利巴韦林0.5克与葡萄糖12.5克
- 储存:遮光、密闭保存。
- 有效期:24个月
- 相关疾病: 带状疱疹、 耳带状疱疹、 眼睑带状疱疹、 眼部带状疱疹、 带状疱疹性角膜炎、 水痘-带状疱疹性葡萄膜炎、 带状疱疹病毒性巩膜炎、
【成分】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250ml/瓶中含利巴韦林0.5g、葡萄糖12.5g。辅料:注射用水、盐酸。
【功能主治】抗病毒药。用于病毒性上呼吸道感染及带状疱疹病毒感染。
静脉滴注。1.病毒性上呼吸道感染:成人一次0.5g,一日一次,连用3天。2.带状疱疹病毒感染:成人一次0.75g,一日一次,连用5天。
【禁忌】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注意事项】1.肝功能异常者慎用。2.破环作用:长期或大量应用本品,对肝功能、血象有不良影响。
【不良反应】利巴韦林最主要的毒性是溶血性贫血,在口服治疗后最初1~2周内出现血红蛋白下降、红细胞下降、白细胞下降,其中约10%病人可能伴随心肺方面副作用。治疗前后及治疗中应频繁监测血红蛋白,有地中海贫血、镰刀细胞性贫血患者不推荐使用本品。有胰腺炎症状或明确有胰腺炎患者不可使用本品。已经有报道伴随有贫血的患者服用本品可引起致命或非致命的心肌损害,故具有心脏病史或明显心脏病症状患者不可使用本品。如使用本品出现任何心脏病恶性症状,应立即停药给予相应治疗。在使用利巴韦林的临床试验中(包括口服制剂)观察到的一般全身不良反应有:疲倦、头痛、虚弱、乏力、胸痛、发热、寒战、流感症状等。神经系统症状:眩晕;消化系统症状有食欲减退,胃部不适、恶心呕吐、轻度腹泻、便秘、消化不良等;肌肉骨骼系统症状有肌肉痛、关节痛;精神系统有失眠、情绪化、易激惹、抑郁、注意力障碍、神经质等;呼吸系统症状有呼吸困难、鼻炎等;皮肤附件系统出现脱发、皮疹、瘙痒等;另还观察到味觉异常、听力异常表现。本品在一般剂量时,副作用少见,主要为可逆性贫血,停药后可缓慢恢复;少数患者出现口渴、稀便、胃痛、失眠、烦躁等表现;大剂量时可抑制血红蛋白合成、溶血、网状细胞增多、气胸、窒息、低血压等。偶有食欲减退、轻度胃肠道反应、眩晕、头痛和皮疹等。
【特殊人群】儿童注意事项:
目前尚缺乏详细的研究资料。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尚未进行充分的65岁以上老年患者临床研究。在老年患者中使用本品发生贫血的可能性大于年轻患者,老年人肾功能多有下降,容易导致蓄积,不推荐老年患者使用本品。
个别患者可有恶心、呕吐、食欲不振等消化道反应。
【存储方法】遮光、密闭保存。
【生产信息】吉林省都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