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03788
- 批准日期:2010-12-31
- 剂型:眼用制剂
- 规格:0.005
- 储存:密闭保存。
- 有效期:
- 相关疾病: 泪液分泌过多、
【成分】羟丙甲纤维素 Hydroxypropyl methylcellulose,以及泪液中的其他成分
【功能主治】滋润泪液分泌不足的眼睛,消除眼部不适。隐形眼镜不需摘除就可滴用。
成人及儿童均可使用。每日三次,每次1-2滴;或遵医嘱。
【禁忌】对羟丙甲纤维素及其他辅料如苯扎氯铵等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1.切勿将滴瓶头接触眼睑及其表面,以防污染;2.使用后应将瓶盖拧紧,以免污染药品;3.开瓶一个月后,不宜再继续使用;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不良反应】在极少数人中可能会引起眼部不适,如眼睛疼痛,视力模糊,眼球持续发红或出现刺激。如使用后眼部的上述症状持续超过3天,则应停止使用该药,必要时去医院检查。
【特殊人群】
【存储方法】密闭保存。
【生产信息】陕西立众制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