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1020292
- 批准日期:
- 剂型:片剂
- 规格:0.25克
- 储存:
- 有效期:
- 相关疾病: 须癣、 体癣、 头癣、 股癣、 花斑癣、 手足癣、 皮肤念珠菌病、 慢性皮肤粘膜念珠菌病、 慢性黏膜皮肤念珠菌病、 皮肤癣菌病、 甲沟炎、 念珠菌病、 肺念珠菌病、 全身性念珠菌病、 甲沟炎和甲下脓肿、 生殖器念珠菌病、 化脓性甲沟炎、 单纯性外阴阴道念珠菌病、 复发性外阴阴道念珠菌病、 阴道炎、
【成分】
【功能主治】该品适用于治疗白念珠菌所致的皮肤念珠菌病;红色毛癣菌、须癣毛癣菌、絮状表皮癣菌和犬小孢子菌所致的足癣、股癣和体癣,糠秕马拉色菌所致的花斑癣,亦可用以治疗甲沟炎、须癣和头癣。
口服,一次0.25~1g,一日0.75~3g。小儿:按体重一日20~60mg/kg,分3次服用。
【禁忌】1.孕妇应慎用;2、哺乳期妇女使用该品时应暂停哺乳。
【注意事项】1、动物实验未发现该品中克霉唑有致癌和致精子染色体畸 变的作用;2、避免接触眼睛;3、该品偶可引起局部皮肤过敏,一旦发生,应立即停药;4、应用该品治疗皮肤念珠菌病时,避免将敷料紧压在药品上或封包,以免酵母菌生长;5、对该品或其他咪唑类药物过敏者禁用;6、孕妇、哺乳期妇女以及18岁以下女性在使用该品前应咨询医师;7、建议避开月经期间治疗;9、用药期间应注意个人值?师指导下使用;8.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不良反应】1 口服后常见胃肠道反应,一般在开始服药后即可出现纳差、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严重者常需中止服药。2 肝毒性:由于本品大部分在肝内代谢,故可出现肝损害,引起血清胆红素、碱性磷酸酶和氨基转移酶升高,停药后可恢复。3 偶可发生暂时性神经精神异常,表现为抑郁,幻觉和定向力障碍等。此类反应一旦出现,必须中止治疗。
【特殊人群】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1.孕妇应慎用;
2、哺乳期妇女使用该品时应暂停哺乳。
【存储方法】
【生产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