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03538
- 批准日期:2010-08-31
- 剂型:乳膏剂
- 规格:1%
- 储存:在阴凉处,密封保存。
- 有效期:36个月
- 相关疾病: 皮肤念珠菌病、 慢性皮肤粘膜念珠菌病、 慢性黏膜皮肤念珠菌病、 体癣、 手癣、 股癣、 花斑癣、 念珠菌病、 肺念珠菌病、 手足癣、 全身性念珠菌病、 生殖器念珠菌病、 单纯性外阴阴道念珠菌病、 复发性外阴阴道念珠菌病、 皮肤囊肿、 皮肤腺样囊性癌、 肉瘤皮肤转移、 皮肤白喉、 皮肤利什曼病、 皮肤癌、
【成分】盐酸特比萘芬
【功能主治】用于治疗手癣、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等。
外用,一日2次,涂患处,并轻揉片刻。疗程1-2周。
【禁忌】对特比萘芬或乳剂中任何型剂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4.本品涂敷后不必包扎;5.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不良反应】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特殊人群】儿童注意事项:
对于儿童外用本品的经验有限,故暂不推荐使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动物研究显示本品对胎儿无任何不良影响,但在孕妇中尚未经过对照试验验证,所以孕妇不推荐使用,除非利远大于弊。特比萘芬可从乳汁中排出,虽然量很少,但使用本品的妇女应停止给婴儿哺乳。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的用药剂量和不良反应与年轻人相同。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存储方法】在阴凉处,密封保存。
【生产信息】重庆科瑞制药(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