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93918
- 批准日期:2009-08-19
- 剂型:眼用制剂
- 规格:每8毫升含8毫克右旋糖酐70与24毫克羟丙甲纤维素E4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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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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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功能主治】减轻眼部干燥引起的灼热、刺激感等不适症状,保护眼球免受刺激;减轻由于暴露于风沙或阳光下造成的眼部不适。
【禁忌】对本品中任何成分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1.使用后如果感到眼部有疼痛、视物模糊、持续性充血及刺激感或病情加重持续72小时以上时,应停药并请医生诊治;2.药液变色或混浊时请勿使用。
【不良反应】
【特殊人群】
【存储方法】
【生产信息】广东国医堂制药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