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66058
- 批准日期:2011-06-24
- 剂型:注射剂
- 规格:500毫升:67克(氨基酸/双肽)
- 储存:密闭,阴凉处保存。
- 有效期:24个月
- 相关疾病:
【成分】本品为复方制剂,是由15种氨基酸配制而成的灭菌水溶液
【功能主治】本品为肠外营养制剂,通过肠外营养提供氨基酸。应用于不能口服或经肠道补给营养,以及营养不能满足需要的患者,特别是处于高分解代谢的患者。
本品剂量根据患者对氨基酸的需要量而定。通常推荐剂量为:1~2g氨基酸/双肽(0.17g~0.34gN)/Kg体重/天,相当于7~14ml本品/Kg体重/天。如70Kg体重病人每天需本品500~1000ml.输注速度:0.6~0.7ml本品(相当于0.08~0.09g氨基酸/双肽)/Kg体重/小时,即70Kg体重患者输注本品500 ml需10~12小时,输注本品1000ml需20~24小时。肝、肾疾病患者应调整剂量。给药方法及用药时间:静脉输注。因本品渗透压高于800mosm/L,建议通过中心静脉输注本品。本品的用药时间可根据患临床需要,但本品无连续使用2周以上的临床记录。
【禁忌】天生氨基酸代谢缺陷患者(如:苯丙酮尿患者),肝、肾功能不全患者禁用。 休克、代谢性酸中毒、细胞内氧供应不足、水肿、低钠血症、低钾血症、高乳酸血症、渗透压过高、肺水肿、代偿失调、心力衰竭和对肠外营养过敏等不能进行肠外营养的患者禁用。
【注意事项】1、本品使用过程中应监测患者的碱性磷酸酶(ALP)、丙氨酸转氨酶(ALT)、门冬氨酸转氨酶(AST)和酸碱平衡。 2、对于代偿性肝功能不全的病人,建议定期监测肝功能。 3、本品只能与其他可与之配伍的溶液混合使用。 4、氨基酸溶液不能作为溶剂加入其他药物使用。 5、注射后剩余药液不能贮存再用
【不良反应】正确使用时,尚未发现不良反应。当本品输注过快时将出现:恶心、呕吐、面部潮红、多汗,当出现上述情况时应调整滴速或停药。
【特殊人群】儿童注意事项:
本品不适用于2岁以下儿童,因为本品的处方不适合这些患者的需求。2岁以上的儿童亦无使用经验,为此不推荐儿童患者应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本品尚无在妊娠期及哺乳期使用的经验,如需使用应权衡利弊和风险。动物实验(对家兔的胚胎毒性研究)显示本品对生殖没有直接或间接的有害作用。
老人注意事项: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本品只能与其他可与之配伍的溶液混合使用。目前与其他药物尚无配伍禁忌。
【存储方法】密闭,阴凉处保存。
【生产信息】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