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53110
- 批准日期:
- 剂型:滴眼剂
- 规格:每瓶装8毫升
- 储存:避光,密闭,置阴凉处(不超过20℃)。
- 有效期:暂定18个月
- 相关疾病: 青少年牙周炎、 呼吸肌疲劳症、 青少年及小儿阴道肉瘤、 跖骨疲劳性骨折、 青少年及小儿卵巢肿瘤、 慢性疲劳综合症、 原发性青少年型青光眼、 青少年及小儿阴道透明细胞癌、 青少年及小儿子宫颈癌、
【成分】紫金龙。
【功能主治】调节视力。用于治疗青少年假性近视和连续近距离使用视力所引起的眼疲劳。
滴眼,一次1~2滴,一日3次;或一次1~2滴,滴后闭目休息5分钟,再滴,连续五次。
【禁忌】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1.本品为外用滴眼药,禁止内服。2.忌烟、酒、辛辣刺激性食物。3.平时有眼胀,头痛,虹视或青光眼等症状的患者慎用。4.眼部如有炎症或眼底病者应去医院就诊。5.用药后有眼痒,眼睑皮肤潮红,眼胀或过敏现象者停用,并到医院就诊。6.药物滴入后部分病人有轻微的刺痛感,结膜轻度充血,数分钟后消失。7.如视力下降明显应到医院就诊。8.用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到医院就诊。9.打开瓶盖后,15天内用完。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
【不良反应】本品不含阿托品类药物;不扩大瞳孔,不影响眼的调节。点药后有轻微的刺痛感,结膜轻度充血,数分钟后消失。
【特殊人群】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存储方法】避光,密闭,置阴凉处(不超过20℃)。
【生产信息】长春普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