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23045
- 批准日期:2011-08-01
- 剂型:软膏剂
- 规格:10克:0.2克
- 储存:遮光,密封保存
- 有效期:24个月
- 相关疾病: 皮肤念珠菌病、 慢性皮肤粘膜念珠菌病、 慢性黏膜皮肤念珠菌病、 体癣、 手癣、 股癣、 花斑癣、 念珠菌病、 肺念珠菌病、 手足癣、 全身性念珠菌病、 生殖器念珠菌病、 单纯性外阴阴道念珠菌病、 复发性外阴阴道念珠菌病、 皮肤囊肿、 皮肤腺样囊性癌、 肉瘤皮肤转移、 皮肤白喉、 皮肤利什曼病、 皮肤癌、
【成分】本品含主要成份酮康唑,辅料为硬脂酸、白凡士林、单硬脂酸甘油脂、防腐剂(羟苯乙脂)。
【功能主治】用于手癣、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
局部外用,取本品适量涂于患处,每日2-3次。
【禁忌】对酮康唑、咪唑类药物或亚硫酸盐过敏者禁用,对本品任何组分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避免接触眼睛。3股癣患者,勿穿紧贴内裤或化纤内裤,在外用乳膏剂时可散布撒布剂。4足癣患者,用温水洗足后揩干,特别是趾间,勿穿羊毛或化纤袜,宜穿绵纱袜,每日更换,足汗多者更换多次,穿通气鞋,散布撒布剂于趾间,足、袜和鞋中,每日1-2次。5为减少感染复发,对体癣、股癣和花斑癣,疗程至少需要2-4周。6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不良反应】可见刺痛或其他刺激症状,偶见瘙痒等过敏反应。
【特殊人群】儿童注意事项: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物时,使用本品前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存储方法】遮光,密封保存
【生产信息】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