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S10940055
- 批准日期:
- 剂型:注射剂
- 规格:10克
- 储存:8℃以下避光保存。
- 有效期:
- 相关疾病: 烧伤休克、 烧伤、 高原脑水肿、 电烧伤、 热烧伤、 眼烧伤、 小儿烧伤、 化学烧伤、 烧伤脓毒症、 创伤性休克、 咽喉烧伤及化学伤、 烧伤感染、 食管化学性烧伤、 头皮及颅骨烧伤、 外阴烧伤、烫伤和化学损伤、 小儿食管化学性烧伤、 小儿脑水肿与颅内高压综合征、 烧伤后心功能障碍、 烧伤后急性肾功能衰竭、 分流性高胆红素血症综合征、
【成分】主要组成成分:人血白蛋白。
【功能主治】1.失血创伤、烧伤引起的休克。2.脑水肿及损伤引起的颅压升高。3.肝硬化及肾病引起的水肿或腹水。4.低蛋白血症的防治。5.新生儿高胆红素血症。6.用于心肺分流术、烧伤的辅助治疗、血液透析的辅助治疗和成人呼吸窘迫综合征。
用法:1 用5%葡萄糖注射液或灭菌注射用水溶解,加液量可按临床需要酌定。一般根据瓶签所载蛋白质量加入适当溶解液使成10%(g/毫升)白蛋白溶液。一切稀释、注射等操作,均应按严格的消毒手续进行。2 一般采用静脉滴注,宜用备有滤网装置的输血器或静脉推注。为防止大量注射时机体组织脱水,可采用5%葡萄糖注射液或氯化钠注射液适当稀释作静脉滴注。3 滴注速度应以每分钟不超过2毫升为宜,但在开始15分钟内,应特别注意速度缓慢,逐渐加速至上述速度。用量:使用剂量由医师酌情考虑,一般因严重烧伤或失血等所致休克,可直接注射本品5~10g,隔4~6小时重复注射1次。在治疗肾病及肝硬化等慢性白蛋白缺乏症时,可每日注射本品5~10g,直至水肿消失,血清白蛋白含量恢复正常为止。
【禁忌】1 对白蛋白有严重过敏者。2 高血压患者,急性心脏病者、正常血容量及高血容量的心力衰竭患者。3 严重贫血患者。4 肾功能不全者。
【注意事项】1重溶后呈现混浊、沉淀、异物或瓶子有裂纹、过期失效,不可使用。2本品开启后,应一次输注完毕,不得分次或给第二人输用。3输注过程中如发现病人有不适反应,应立即停止输用。4有明显脱水者应同时补液。5对孕妇或可能怀孕妇女的用药应慎重,如有必要应用时,应在医师指导和严密观察下使用。
【不良反应】使用本品一般不会产生不良反应,偶可出现寒颤、发热、颜面潮红、皮疹、恶心呕吐等症状,快速输注可引起血管超负荷导致肺水肿,偶有过敏反应。
【特殊人群】
本品不宜与血管收缩药,蛋白水解酶或含酒精溶剂的注射液混合使用。
【存储方法】8℃以下避光保存。
【生产信息】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