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1022720
- 批准日期:
- 剂型:
- 规格:
- 储存:遮光,在阴凉干燥处保存。
- 有效期:
- 相关疾病: 髌股关节疼痛、 风湿性关节炎、 性交疼痛、 慢性盆腔疼痛、 偏头痛、 小儿偏头痛、 疼痛性眼肌麻痹、 疼痛性脂肪疝、 骨关节炎、 类风湿性关节炎肾损害、 偏瘫型偏头痛、 妊娠合并偏头痛、 幼年型类风湿性关节炎、 老年人类风湿性关节炎、 类风湿性关节炎的肾损害、 创伤性关节炎、 类风湿关节炎、 痛风性关节炎、 老年人骨关节炎、 创伤性肘关节炎、
【成分】
【功能主治】本品系非甾体抗炎药。适用于①缓解类风湿关节炎、骨关节炎、脊柱关节病、痛风性关节炎、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慢性关节炎的急性发作期或持续性的关节肿痛症状,无病因治疗及控制病程的作用;②治疗非关节性的各种软组织风湿性疼痛,如肩痛、腱鞘炎、滑囊炎、肌痛及运动后损伤性疼痛等;③急性的轻、中度疼痛如:手术后、创伤后、劳损后、原发性痛经、牙痛、头痛等;④对成人和儿童的发热有解热作用。
口服,成人一次1粒,一日2次(早晚各一次)。
【禁忌】① 活动期消化道溃疡; ② 对本药物过敏者,因服用阿斯匹林和其他非类固醇类抗炎药诱发哮喘、鼻炎或荨麻疹的患者。
【注意事项】(1)肠胃病患者慎用。对其他抗风湿药物耐受性差者可能对本品有良好耐受性。 (2)有支气管哮喘病史患者,可能会引起支气管痉挛。 (3)并用抗凝血剂的患者,服药的最初几日应随时监测其凝血酶原时间。 (4)心功能不全及高血压病患者慎用。 (5)过量服药可能引起头痛、呕吐、倦睡、低血压等,一般症状在停药后即可自行消失。 (6)服药期间饮酒可增加胃肠道副作用,并有致溃疡的危险。
【不良反应】本品耐受性良好,副作用低,一般为肠、胃部不适或皮疹、头痛、耳鸣。
【特殊人群】
(1)与其他非甾体抗炎药同用时增加胃肠道副作用,并有致溃疡的危险。长期与对乙酰氨基酚同用时可增加对肾脏的毒副作用。 (2)与阿司匹林或其他水杨酸类药物同用时,药效不增强,而胃肠道不良反应及出血倾向发生率增高。 (3)与肝素、双香豆素等抗凝药及血小板聚集抑制药同用时有增加出血的危险。 (4)与呋塞米同用时,后者的排钠和降压作用减弱。 (5)与维拉帕米、硝苯啶同用时,本品的血药浓度增高。 (6)本品可增高地高辛的血浓度,同用时须注意调整地高辛的剂量。 (7)本品可增强抗糖尿病药(包括口服降糖药)的作用。 (8)本品与抗高血压药同用时可影响后者的降压效果。 (9)丙磺舒可降低本品的排泄,增加血药浓度,从而增加毒性,故同用时宜减少本品剂量。 (10)本品可降低甲氨蝶呤的排泄,增高其血浓度,甚至可达中毒水平,故本品不应与中或大剂量甲氨蝶呤同用。
【存储方法】遮光,在阴凉干燥处保存。
【生产信息】上海信谊天平药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