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0950017
- 批准日期:2010-09-30
- 剂型:软膏剂
- 规格:每支装10克;每支装15克
- 储存:密封,置阴凉处(不超过20℃)。
- 有效期:36个月。
- 相关疾病: 小儿烫伤、 外阴烧伤、烫伤和化学损伤、 葡萄球菌性烫伤样皮肤综合征、 小儿金葡菌性烫伤样皮肤综合征、
【成分】人工麝香、人工牛黄、珍珠、琥珀、硼砂、冰片、炉甘石。
【功能主治】清热解毒,消肿止痛,祛腐生肌。适用于疮疖、红、肿、热、痛及轻度烫伤。
外用。取适量膏药涂抹患处或摊于纱布上贴患处。一日1次,溃前涂药宜厚,溃后涂药宜薄。
【禁忌】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1.忌食辛辣食物。2.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3.孕妇慎用。4.敷药后局部红肿热痛加重,或伴有恶寒发热时宜到医院就诊。5.用药后局部出现皮疹等过敏表现者应停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不良反应】尚不明确。
【特殊人群】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存储方法】密封,置阴凉处(不超过20℃)。
【生产信息】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