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0880003
- 批准日期:2010-06-29
- 剂型:眼用制剂
- 规格:每瓶装8毫升;每瓶装13毫升;每瓶装15毫升
- 储存:密封,置凉暗处(避光并不超过20°C)
- 有效期:24个月。
- 相关疾病: 远视、 远视眼、 呼吸肌疲劳症、 跖骨疲劳性骨折、 慢性疲劳综合症、 青少年牙周炎、 青少年及小儿阴道肉瘤、 青少年及小儿卵巢肿瘤、 原发性青少年型青光眼、 青少年及小儿阴道透明细胞癌、 青少年及小儿子宫颈癌、
【成分】珍珠层粉、天然冰片、硼砂、硼酸。辅料:氯化钠、乙醇、注射用水、苯氧乙醇。
【功能主治】清热解痉,去翳明目。用于肝阴不足,肝气偏盛所致的不能久视、青少年远视力下降;青少年假性近视、视力疲劳。
滴于眼睑内。一次1-2滴,一日3-5次;必要时可酌情增加。
【禁忌】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1.本品为外用滴眼液,禁止内服。2.忌烟、酒、辛辣刺激性食物。3.眼部有炎症者应去医院就诊。4.用药后有沙涩磨痛、流泪频频、眼痒、眼睑皮肤潮红、眼胀者应停用,并到医院就诊。5.如视力下降明显应到医院就诊。6.滴眼时瓶口勿接触眼睛,使用后应将瓶盖拧紧,以免污染药液。7.用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打开瓶盖后,15天内用完。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不良反应】尚不明确。
【特殊人群】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存储方法】密封,置凉暗处(避光并不超过20°C)
【生产信息】江西珍视明药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