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2025717
- 批准日期:
- 剂型:注射剂
- 规格:
- 储存:密闭,在凉暗处保存。
- 有效期:
- 相关疾病: 药物中毒、 药物过敏、 阿片类药物中毒、 慢性肝炎、 颠茄碱类植物药物中毒、 医用药物中毒所致的精神障碍、 吩噻嗪类抗精神病药物中毒、 药物中毒性周围神经病、 过敏、 皮肤过敏、 食物中毒、 小儿过敏症、 真菌过敏症、 结肠过敏症、 过敏性鼻炎、 小儿食物中毒、 小儿过敏性鼻炎、 过敏性休克、 过敏性哮喘、 过敏性紫癜、
【成分】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1ml含甘草酸单铵(C42H65NO16·2H2O)2mg、含L-盐酸半胱氨酸(C3H7NO2S·HCl·H2O)应为1.5mg、含甘氨酸(C2H5NO2)应为20mg。
【功能主治】用于急、慢性肝炎引起的肝功能异常;对中毒性肝炎有一定的辅助治疗作用。亦可用于食物中毒、药物中毒、药物过敏等。
静脉滴注。一次20~80ml,加入5%葡萄糖或0.9%氯化钠250~500ml注射液稀释后,缓慢滴注。一日1次。静脉注射。一次20~80ml,加入等量5%葡萄糖注射液,缓慢静脉推注。一日1次。
【禁忌】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严重低钾血症、高钠血症患者禁用。3高血压、心衰患者禁用。4肾功能衰竭患者禁用。5醛固酮症患者及肿瘤患者禁用。
【注意事项】1为防止出现过敏性休克,要充分询问用药史,并做好紧急处置的准备。2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3治疗过程中,应定期检测血压、血清钾、钠浓度、如出现高血压、水钠潴留、低血钾等情况应停药或者适当减量。
【不良反应】纳差、恶心、呕吐、腹胀,以及皮肤瘙痒、荨麻疹、口干和浮肿,水钠潴留、低钾血症,假性醛固酮症,心脑血管系统常见头痛、头晕、心悸及高血压增高,以上症状一般较轻,不影响治疗。偶见胸闷、口渴及过敏反应。
【特殊人群】
与呋塞米(速尿)、噻嗪类利尿剂合用易出现低血钾。
【存储方法】密闭,在凉暗处保存。
【生产信息】东盛科技启东盖天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