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4022552
- 批准日期:
- 剂型:其它剂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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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效期:
- 相关疾病: 立克次体病、 恙虫病、 斑疹伤寒立克次体肺炎、 地方性斑疹伤寒、 恙虫病性肺炎、 布鲁菌病、 Q热、 流行性斑疹伤寒、 Q热肺炎、 立克次体痘、 鼠疫、 立氏立克次体斑疹热、 回归热、 肺鼠疫、 康诺尔立克次体斑疹热、 鹦鹉热衣原体肺炎、 西伯利亚立克次体斑疹热、 鼠疫耶尔森菌肺炎、 回归热型结节性非化脓性脂膜炎、 兔热病、
【成分】
【功能主治】1.本品作为选用药物可用于下列疾病:(1)立克次体病,包括流行性斑疹伤寒、地方性斑疹伤寒、洛矶山热、恙虫病和Q热;(2)支原体属感染;(3)衣原体属感染,包括鹦鹉热、性病、淋巴肉牙肿、非特异性尿道炎、输卵管炎、宫颈炎及沙眼;(4)回归热;(5)布鲁菌病;(6)霍乱;(7)兔热病;(8)鼠疫;(9)软下疳。治疗布鲁菌病和鼠疫时需与氨基糖苷类联合应用。2.由于目前常见致病菌对本品耐药现象严重,仅在病原菌对本品敏感时,方可作为选用药物。
【禁忌】1.有四环素类药物过敏史者禁用;2.8岁以下小儿不宜用本品;3.妊娠期妇女不宜使用本品。
【注意事项】1.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四环素类药物呈现过敏者可对本品呈现过敏;2.对诊断的干扰:(1)测定尿邻苯二酚胺(Hingerty法)浓度时,由于本品对荧光的干扰,可使测定结果偏高;(2)本品可使碱性磷酸酶、血尿素氮、血清淀粉酶、血清胆红素、血清氨基转移酶(AST、ALT)的测定值升高;3.长期用药应定期检查血常规以及肝、肾功能;4.口服本品时,应饮用足量(约240ml)水,避免食道溃疡和减少胃肠道刺激症状;5.本品宜空腹口服,即餐前1小时或餐后2小时服用,避免食物对吸收的影响;6.下列情况存在时须慎用或避免应用:(1)由于本品可致肝损害,因此原有肝病者不宜用此类药物;(2)由于本品可加重氮质血症,已有肾功能损害不宜应用此类药物,如确有指征应用时须慎重考虑,并调整剂量;7.治疗性病时,如怀疑同时合并梅毒螺旋体感染,用药前须行暗视野显微镜检查及血清学检查,后者每月1次,至少4次。
【不良反应】
【特殊人群】儿童注意事项:
8岁以下小儿不宜用本品。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妊娠期妇女不宜使用本品。
【存储方法】
【生产信息】山西威奇达药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