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3023701
- 批准日期:2011-04-13
- 剂型:软膏剂
- 规格:复方
- 储存:遮光,密封干燥处保存。
- 有效期:
- 相关疾病: 外阴烧伤、烫伤和化学损伤、 烧伤、 烧伤休克、 电烧伤、 热烧伤、 眼烧伤、 小儿烧伤、 小儿烫伤、 化学烧伤、 烧伤脓毒症、 咽喉烧伤及化学伤、 烧伤感染、 食管化学性烧伤、 头皮及颅骨烧伤、 小儿食管化学性烧伤、 烧伤后心功能障碍、 烧伤后急性肾功能衰竭、 葡萄球菌性烫伤样皮肤综合征、 小儿金葡菌性烫伤样皮肤综合征、
【成分】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苯佐卡因50毫克,氧化锌100毫克,桉叶油5毫克,苯酚10毫克。辅料为: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皮肤小面积轻度烫伤、烧伤。
外用。涂敷患处,一日2~3次。
【禁忌】6个月以下婴儿禁用。
【注意事项】1本品仅限于皮肤表面使用,不宜大面积使用。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4本品与普鲁卡因、丁卡因等内用及外用制剂有交叉过敏反应,对此类药物过敏者慎用。5连续使用不超过7日,如未见好转,请向医师咨询。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不良反应】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特殊人群】儿童注意事项:
6个月以下婴儿禁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存储方法】遮光,密封干燥处保存。
【生产信息】大庆华宇北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