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S20000028
- 批准日期:2010-07-20
- 剂型:注射剂
- 规格:复溶后每瓶0.5毫升。每1次人用剂量为0.5毫升,含麻疹活病毒应不低于3.0L克CCID50,含腮腺炎活病毒不低于3.7L克CCID50
- 储存:在2~8℃暗处保存。有效期1.5年。
- 有效期:
- 相关疾病: 流行性腮腺炎、
【成分】本品系用腮腺炎病毒减毒株接种于SPF级鸡胚细胞,经培育,收获病毒液后冻干制成。
【功能主治】接种于8个月龄以上的流行性腮腺炎易感者。
1 按标示量加入麻腮稀释液(灭菌注射用水),待疫苗完全溶解并摇匀后使用。2 于上臂外侧三角肌下缘附着处皮下注射0.5毫升。
【禁忌】1 患严重疾并急性或慢性感染者。2 发热者。3 对鸡蛋有过敏史者。4 妊娠期妇女。
【注意事项】1.开启疫苗瓶和注射时,切勿使消毒剂接触疫苗。2.疫苗复溶后出现异常浑浊、疫苗瓶有裂纹或标签不清者,均不得使用。3.疫苗复溶后如不能立即用完,应放置在2~8℃并于1小时内用完,剩余的疫苗应废弃。4.注射过免疫球蛋白者,应间隔1个月以上再接种本疫苗。
【不良反应】注射后一般无局部反应。在6~10天内,个别人可能出现一过性发热反应以及散在皮疹,一般不超过2天可自行缓解,不需特殊处理,必要时可对症治疗。
【特殊人群】
【存储方法】在2~8℃暗处保存。有效期1.5年。
【生产信息】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