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0920115
- 批准日期:2010-10-09
- 剂型:注射剂
- 规格:100毫升:6.0克(总氨基酸)
- 储存:密闭,置凉暗处。
- 有效期:
- 相关疾病: 小肠结肠炎耶尔森菌肠炎、 老年人假膜性小肠结肠炎、 小肠结肠炎耶尔森菌肺炎、 结肠炎、 新生儿坏死性小肠结肠炎、 阿米巴结肠炎、 缺血性结肠炎、 烧伤、 溃疡性结肠炎、 烧伤休克、 电烧伤、 热烧伤、 眼烧伤、 小儿烧伤、 小儿溃疡性结肠炎、 老年人缺血性结肠炎、 化学烧伤、 烧伤脓毒症、 营养不良、 咽喉烧伤及化学伤、
【成分】每1000ml中含(单位:g) L-异亮氨酸4.9、L-亮氨酸8.4g、L-赖氨酸4.9g、L-蛋氨酸2.0g、L-苯丙氨酸2.9g、L-苏氨酸2.5g、L-色氨酸1.2g 、L-缬氨酸4.7g、L-半胱氨酸HCL.H2O 0.2g、L-组氨酸2.9g、L-酪氨酸1.4g、L-丙氨酸3.2g、L-精氨酸7.3g、L-脯氨酸4.1g 、L-丝氨酸2.3g、甘氨
【功能主治】本品为静脉用胃肠外营养输液。用于:1.早产儿、低体重儿及各种病因所致不能经口摄入蛋白质或摄入量不足的新生儿。2.各种创伤:如烧伤、外伤及手术后等高代谢状态的小儿。3.各种不能经口摄食或摄食不足的急、慢性营养不良的小儿:如坏死性小肠结肠炎、急性坏死性胰腺炎、化疗药物反应等。
1 采用中心静脉插管或周围静脉给药但均需缓慢滴注。2 每日每公斤体重用20~35ml或遵医嘱。3 滴注时每克氮应同时供给150~200千卡非蛋白质热量(葡萄糖、脂肪乳)另加维生素、微量元素等。
【禁忌】氨基酸代谢障碍者,氮质血症患者禁用。
【注意事项】1.肝、肾功能严重障碍者慎用。2.应用本品时,需按时监测代谢、电解质及酸碱平衡等,防止并发症。3.如发现过敏性皮疹,应立即停药。4.静脉滴速不宜过快,20Kg儿童一般不宜超过20滴/分钟。5.药液开启后一次用完,切勿贮存。6.如发生浑浊或沉淀时,不可使用。遇冷析出结晶,可置50~60℃水浴中使溶并冷至37℃澄明再用。
【不良反应】输注本品过快,可引起恶心、呕吐、心悸、发热等不良反应。
【特殊人群】
尚不明确。
【存储方法】密闭,置凉暗处。
【生产信息】北京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