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46403
- 批准日期:2010-09-30
- 剂型:胶囊剂
- 规格:0.25克
- 储存:遮光,密封,在干燥处保存。
- 有效期:
- 相关疾病: 流感、 雅皮士流感、 禽流感、 猪流感、 流感病毒肺炎、 小儿流感病毒肺炎、 流感嗜血杆菌感染、 流感嗜血杆菌肺炎、 小儿嗜血流感杆菌肺炎、 小儿副流感病毒肺炎、 流感嗜血杆菌脑膜炎、 嗜血流感杆菌的皮肤感染、 高致病性禽流感病毒感染、
【成分】甲砜霉素
【功能主治】用于敏感菌如流感嗜血杆菌、大肠埃希菌、沙门菌属等所致的呼吸道、尿路、肠道等感染。
口服,成人一日1.5~3g,分3~4次,儿童按体重一日 25~50mg/Kg,分4次服。
【禁忌】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1.患者在治疗过程中应定期检查周围血象,疗程较长者尚需检查网织细胞计数,以及时发现血液系统不良反应。2.肾功能不全者甲砜霉素排出减少,体内可有蓄积倾向,应减量应用。3.老年患者用药应根据肾功能调整用药。
【不良反应】1可发生腹痛、腹泻、恶心、呕吐等消化道反应,其发生率在10%以下。2偶见皮疹等过敏反应。3早产儿及新生儿中尚未发现有";灰婴综合征";者,仅有个例报道有出现短暂性皮肤和面色苍白。4本品可引起造血系统的毒性反应,主要表现为可逆性的红细胞生成抑制,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发生再生障碍贫血者罕见。5中枢神经系统反应主要表现为头痛、嗜睡、头晕和周围性神经炎。有神经系统病变者长期接受甲砜霉素治疗,会引起触觉减退、触物感痛和痛觉过敏等症状。脚部症状较手更为严重,停药后可改善,但不能完全恢复。
【特殊人群】
1 抗癫痫药(乙内酰脲类)。由于本品可抑制肝细胞微粒体酶的活性,导致此类药物的代谢降低,或替代该类药物的血清蛋白结合部位,均可使药物的作用增强或毒性增加,故当与本品合用或在其后应用时须调整此类药物的剂量。 2 与降血糖药(如甲苯磺丁脲)合用时,由于蛋白结合部位被替代,可增强其降糖作用,因此需调整该类药物剂量。格列吡嗪和格列本脲的非离子结合特点,使其所受影响较其他口服降糖药为小,但合用时仍须谨慎。 3 长期口服含雌激素的避孕药,如同时服用本品,可使避孕的可靠性降低,以及月经期外出血增加。 4 由于本品可具有维生素B6拮抗剂的作用或使后者经肾排泄量增加,导致贫血或周围神经炎的发生,因此维生素B6与本品合用时机体对前者的需要量增加。 5 氯霉素可拮抗维生素B12的造血作用,因此两者不宜合用。 6 与某些骨髓抑制药合用时,可增强骨髓抑制作用,如抗肿瘤药物、秋水仙碱、羟基保泰松、保泰松和青霉胺等,同时进行放射治疗时,亦可增强骨髓抑制作用,须调整骨髓抑制剂或放射治疗的剂量。 7 如在手术前或手术中应用,由于本品对肝酶的抑制作用,可降低诱导麻醉药阿芬他尼的清除,延长其作用时间。 8 苯巴比妥、利福平等肝药酶诱导剂与本品合用时,可增强其代谢,致使血药浓度降低。 9 与林可霉素类或红霉素类等大环内酯类抗生素合用可发生拮抗作用,因此不宜联合应用。
【存储方法】遮光,密封,在干燥处保存。
【生产信息】海南葫芦娃制药有限公司